两案合并巧执讨薪案

2017-05-23 15:03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袁燕

    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同时也是劳动报酬案件的被执行人,5月22日,嘉鱼法院通过将两案合并执行,顺利为农民工群体讨回了“血汗钱”。

领款现场.JPG

(领款现场)

    2011年,刘某雇请了20名农民工,对自己承包的水利工程进行施工,2013年竣工后,刘某尚欠47万余元劳动报酬未付。2016年底,嘉鱼法院依法判决刘某一次性付清此笔款项,但刘某未履行。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找到刘某。刘某表示,因某公司未结清自己分包此项工程的工程款,所以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执行员多方调查,发现刘某无履行能力,且确有一起刘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尚待解决。于是,该院将两起案件合并执行。

    执行员找到某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明确告知其欠款性质已由工程合同纠纷变为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考虑到欠薪的负面影响和列入失信人名单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利,该公司主动履行了欠款。

    据了解,从立案到执行完毕,该合并执行案件仅用时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