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法院:15天执结 快立快执涉企合同纠纷案

嘉鱼县人民法院推进涉企胜诉案件快执举措

2021-03-22 17:01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嘉鱼法院    浏览: 465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嘉鱼法院推进涉企胜诉案件快执举措,对涉企案件快立、快执,切实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

3月22日,该院高效执结一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结,执行法官仅仅用了15天。

据了解,原告嘉鱼某热电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置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一直为被告名下某楼盘提供供热制冷服务,2018年3月至5月,被告下欠蒸汽款67620元至今未付。被告辩称,由于原告的输气管道陈旧损耗严重,2018年5月原告强行将计量装置移至别公司开口处,导致用气量激增,故终止了与原告的供气合同。

经依法审理,嘉鱼法院认为原告为减少自身蒸汽管道的损耗单方面迁移被告计量装置导致被告用气量明显增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给予被告一定赔偿,酌定由原告赔偿被告1万元。判令被告湖北某置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蒸汽款57620元。判决生效后,为尽快收回货款,投入后续生产经营,嘉鱼某热电公司向嘉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是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十分重视,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全面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资金。

为尽量缩短执行周期,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被执行人讲述了相关的执行案例及经验教训,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得知法院要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湖北某置业公司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迫于法院执行的威慑力,经共同努力,最终一次性支付了判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