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任院长 魏需发

2012-08-12 15:31
来源: 本院
作者: 嘉鱼县人民法院

 

魏需发,男,汉族,1940年1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中师文化,1960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9月至1965年12月历任嘉鱼县一中,洲镇小学教师,四清工作队队员。1966年1月至1970年4月任嘉鱼县陆溪区文教助理员。1970年5月至1978年1月历任嘉鱼县高铁人民公社组织干事,党委组织委员。1978年2月至1994年1月历任嘉鱼县人民法院秘书,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4年1月,在嘉鱼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任嘉鱼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是嘉鱼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7年3月18日,嘉鱼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出新任院长后,调县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