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任院长 潘正斌

2012-08-10 15:33
来源: 本院
作者: 嘉鱼县人民法院

潘正斌,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湖北咸安区人,大学文化。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至1984年3月历任咸宁市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1984年4月至1997年7月任咸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1997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咸宁市公安局政委。1999年1月至1999年3月任嘉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1999年4月在嘉鱼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任嘉鱼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4年3月在嘉鱼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到2005年3月嘉鱼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出新任院长时止,是嘉鱼县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2004年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优秀政法干部”称号,2005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