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合伙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驱车1500余公里,在云南省永善县找到了被执行人邹某,为申请执行人成功执回案款,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邹某以及朱某本是合伙关系,三人合伙承接承秦高速二标段的波纹管材供应,张某前后投资6万元,后退出合伙,三人协商由邹某返还张某本金及利息6.9万元,并出具了欠条,但经张某多次催讨无果。
于是,张某将邹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邹某返还本金及利息,虽拿到了法院判决书,但邹某也不知所踪。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邹某银行账户里空空如也,名下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仅如此,邹某一家长期跟着施工队到处搬家,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虽案件只能终结执行,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想尽办法坚持查找执行对象的下落及财产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期,执行法官在执行另一起案件时,意外接触到了一名曾与邹某共事过的人,经侧面打听和深入调查,得知邹某一家现在云南,法院当即将此案恢复执行,专门针对该案制定了执行方案,火速赶往云南。
次日,两名执行法官一大早即驱车出发,一路上马不停蹄,两天时间才到达永善县,该地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不仅海拔高、气温低,而且一路弯弯曲曲的盘山路,地形复杂,许多地方甚至不通公路,执行法官克服缺氧、恐高的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邹某。
一方面耐心向邹某释法析理,反复做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做好采取强制措施的准备,在邹某家蹲守两天后,邹最后将6.9万元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案件终于执结,使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院在解决执行难上动了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