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辆进出起争执,嘉鱼一保安赔了3万多元

2017-10-18 08:54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袁燕

    近日,嘉鱼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而案件的起因仅仅是因车辆进出发生的争执和矛盾。

    据悉,被告李某(化名)系嘉鱼某单位保安,2016年12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嘉鱼人方某驾车载朋友进入该单位停车场。离开时,见车辆被堵,方某便质问保安李某,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当方某举手欲打李某时,反被李某抓住手腕,将其推倒在花坛坎上,致腰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方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同月22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审理期间,李某与方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方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胡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最终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