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一面“四年讨薪路,法院为民追”字样的锦旗被送到了嘉鱼法院执行局,赵某等农民工真诚感谢执行局为他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款。
2011年,某建筑公司中标一水利建设工程,刘某分包了部分沟渠工程,雇请了赵某等20名农民工进行施工,2013年竣工后,该建筑公司和刘某尚欠赵某等人72万余元工程工资款未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走上了讨薪之路。
2014年,通过县劳动监察大队做工作,该建筑公司仅支付了25万元便再无下文。赵某等人都是家住潘家湾的本分农民,年纪最大的73岁,最小的也将近50岁,眼看讨薪希望渺茫,他们曾多次上访,始终无法解决问题。
案件到了嘉鱼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理清问题症结所在,及时向农民工通报案件进展。通过对另一起关联案件合并执行,并耐心做建筑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该合并案件在半个月内结案。赵某等人拿到了47万余元的工资款。
“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没错!”领到执行款的赵某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