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男子超速驾车致人死亡,积极赔偿获轻判

2018-08-14 15:46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嘉鱼法院    浏览: 521

    出于安全考虑,开车是不宜太快的。即使是在限速的范围内,也还要时刻关注到道路的复杂性以及不可控情况的发生。倘若驾车行驶过快,自己和都来不及应对时,就极有可能酿成车祸甚至致人死亡,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

    2018年3月9日下午四点左右,龙某(化名)超速驾驶一辆小轿车,从潘湾开往新街王家月路段的时候,突遇方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横过马路,因龙某没有及时发现突发状况并确保安全,且方某经过机动车道时没有下车推行,最终导致两车相撞。事故造成方某颈椎骨折颈髓严重损伤死亡。

    案发后,龙某留在现场拨打了110和120的急救电话,并积极赔偿方某家属3万元丧葬费。后经过有关部门认定,此次事故,龙某负主要责任,方某负次要责任。

    嘉鱼法院认为:龙某违反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龙某犯罪后,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是自首情节,积极赔偿方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小编提醒:车祸猛如虎,各位朋友开车千万要控制车速,多观察路口状况按交规行驶,假如不幸遭遇车祸,也莫要肇事逃逸,因为法网恢恢终将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