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76岁老人金某和老伴吴某一起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百姓贴心人”的锦旗郑重地交到了法官徐宏彪手中,并对家事审判团队倾心倾力调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感激。
据了解,当事人金某中年丧偶之后,一直与婆婆吴某生活居住了10余年,因金某身体不好,平时由吴某照顾他的起居。金某有一儿一女,其儿子患有精神疾病,没有自理能力,与金某吴某一同生活,其女儿女婿在广东务工,长年不在家。去年年初,金某与吴某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金某一气之下离开了吴某家。春节过后,金某的女儿女婿要返回广东务工,因担心金某在家无人照顾,便将金某送到了养老院,其女婿王某与养老院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据金某所称,其女婿王某之前为了骗金某去养老院,对其谎称养老院每餐有鱼有肉吃得好,环境也舒适,因此他才同意过来,但后来他发现养老院不仅限制他的人生自由,而且饮食环境也很恶劣,病了也没有人照顾,其女儿女婿将其送到养老院后便不管不问了,金某感觉在养老院里度日如年、孤立无援,他想要回家与婆婆吴某一起生活却不被允许。无奈之下,金某打电话给在北京的侄女,委托其到法院起诉。
由于该起案件的紧急性和特殊性,家事法庭审判长徐宏彪决定进行诉前调解,并第一时间委托家事调解员王世群与书记员胡郭敬一起到养老院看望原告金某,了解其真实想法。得知金某坚持要离开,但养老院以其女儿女婿不同意为由不让老人离开。家事审判团队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讨论梳理出调解的关键在于金某女儿女婿、养老院和婆婆吴某三方的沟通协商。为尽快化解这一矛盾,家事审判团队在安抚金某情绪的同时,利用周末时间连续四天前往养老院进行耐心的调解,联系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起做院方的工作,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并多次与老人女儿女婿沟通,向他们表明原告的真实想法,同时做婆婆吴某的工作,最终吴某同意接收金某及其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一同居住,并力所能及的照顾他们的生活,与其安度晚年,金某的女儿女婿也同意了金某离开养老院的要求,因此,金某得以从养老院顺利回到家中。
据悉,嘉鱼法院家事审判庭自2017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真情调解纠纷,弥合亲情,有效地缓和、化解矛盾,力促家庭和社会和谐,实现了法与情的良性互动,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