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年底,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那就是站着借钱,跪着要债!嘉鱼的一位陶女士(化名)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十几万借出去,一分钱没拿回来不说,曾经的好姐妹直接玩起失踪,消失不见。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
陶女士与张某(化名)本是好朋友,2016年2月份,张某以餐馆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陶女士借了6万块钱,陶女士立即取了6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当天并没有打借条,两人还口头约定月利率1%,还款日期由陶女士说了算,直到5个月后,张某才向陶女士补签了一张借条。此后,张某以同样的理由多次向陶女士借钱,借款甚至达到10万元,每次都是以现金交给张某,却没有当场打借条,2017年1月份,张某才打了第二张借条。后来,陶女士多次催讨无果,张某为了躲债甚至下落不明,玩起了失踪。万般无奈之下,陶女士只好将昔日好友告上法庭......
嘉鱼法院认为,两人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内容受法律保护,合法有效,但两人口头约定月息一分,并没有证据证明,所以不予采信,其利息应该从起诉日开始算起,最终,嘉鱼法院判处张某向陶女士偿还本金16万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其实,当初别人肯借,不是因为人家钱多,而是因为在你遇到困难时想拉你一把。莫让自己失信于人,且行且珍惜,另外,借钱一定要打借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