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是指将破产条件审查程序前移,在执行中主动甄别被执行企业是否具有破产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导入破产程序,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施以重整保护,对“僵尸企业”快速出清,降低“终本”案件数量。
执破融合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盘活企业资产、破除企业执行难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努力通过破产重整手段挽救市场主体,更好优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嘉鱼法院推出“执破融合”三项实施举措:
一、组建执破融合工作专班
嘉鱼法院从执行局、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抽调专员组建“执破融合”专业团队,从事“执破融合”日常事务工作,重点开展企业破产原因识别、涉案财产处置、“执破融合”案件立案审查及审理工作。以专业团队为核心向外拓展,充分发挥执行局贴近一线优势,各执行实施组作为“执转破”案件过滤筛查的第一道关口,精准识别、及时纳入。
二、加强各部门会商沟通
嘉鱼法院每月举行部门联合会议,对企业标准识别、破产程序启动、责任清单明确、涉企终本和案件更新进行会商,不断加强各部门间交流与信息互通,从而保障执破融合机制的顺利实行。
三、强化执破融合相关机制
着力通过制度构建,从单向“执转破”向双向“执破融合”提档升级,进一步降低制度成本,提升程序运行效率。制定规范化工作指引,明确“执破融合”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简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工作程序,统筹立审执破各环节,推进流程规范化、文书标准化,让“执转破”全流程有章可循。
下一步,嘉鱼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执破融合”机制,将执行制度与破产制度双向融合,促进市场有序出清,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