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护“未”】家庭指导+关爱提示

2024-04-15 10:10
来源: 政治部
作者: 嘉鱼县人民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希望你们作为孩子的爸爸妈妈,切实履行起家长责任,如期准时的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日前,嘉鱼县人民法院簰洲湾法庭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向孩子母亲王希(化名)、父亲张华(化名)发出《嘉鱼县人民法院决定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嘉鱼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这是202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嘉鱼县人民法院首份制发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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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小美(化名)父亲张华与被告王希原为夫妻关系,双方于2010年生育一女小美。2013年1月,张华与王希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小美由父亲张华抚养,女方每月按时承担抚养费,直至小美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女方对小美享有探视权……”。

2024年3月,小美起诉称其母亲王希仅在离婚后向其支付三个月的抚养费,现要求被告王希支付2013年9月至2023年9月总共十年的抚养费。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小美现读初二,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被告王希已再婚,确实存在拖延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而张华作为监护人,长时间在外务工,对孩子的关心亦较少,二人都对孩子缺乏关心,已经严重影响到小美的身心健康。

为保障小美的健康成长,督促张华、王希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簰洲湾法庭依法向张华、王希发出《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决定书(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前往簰洲湾法庭接受簰洲湾镇妇联、簰洲湾水陆派出所和簰洲湾法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簰洲湾镇妇联副主席杨主任表示,希望双方把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处理好,更要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最大程度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簰洲湾水陆派出所民警郑警官表示说:“小孩现在在读初二,而且还是女孩子,你们二人作为父母,更应该去关心关爱小朋友,如果男方有阻止女方探望小孩的行为,可以来我们派出所求助”。

承办法官熊梦玉说道:“离婚不是减少关心孩子的理由。王希做为母亲,应该及时关心女儿的身心发展情况,按时给付抚养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张华做父亲兼监护人,更应该承担起责任,多花点时间去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并积极协助女方探视孩子”。

最后,法庭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二人发出了《嘉鱼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进一步要求张华、王希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承担起做父母的义务。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

人民法院护航家庭教育指导,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旨在解决家庭教育中生而不养、生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突出问题,推动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有机衔接,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