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长,感谢你为我们的案件做了大量工作,处理结果我们都挺满意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走上了正轨,谢谢你!”近日,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同时来到潘湾法庭,给法官周勇送来两面锦旗并当面致谢。
2019年,刘某在嘉鱼某房产公司购买了2套房产,但支付了首付房款后,剩余房款迟迟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020年5月,房产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应付房款及违约金共计146万余元。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且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周勇在受理案件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差距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了解到刘某是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紧张而无法立即付清房款,期间又与房产公司销售人员沟通不畅导致此次纠纷的情况后,周勇了解了双方矛盾焦点,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解。面对房产公司,周勇援情入法,耐心细致地说明刘某的购房目的和未按期付款的原因,获得房产公司的支持理解;针对刘某,周勇引理入情,将契约精神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细细阐明,缓和刘某的对立情绪。通过4个多月的积极沟通和耐心调解,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双方差距逐步缩小,最终房产公司同意减免违约金,刘某也表示将积极筹款付清下欠房款。
10月12日,刘某依约付清全部房款。次日,房产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标的额146万余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终于顺利化解。于是,便在12月初出现了原、被告携手送锦旗的画面。
今年以来,嘉鱼法院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对涉疫情、涉企业、涉民生案件,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加大调解力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