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优先显成效 服务大局促和谐

2012-06-12 17:35
来源: 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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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显成效  服务大局促和谐

——洲湾法庭抓调解工作经验

今年以来,洲湾法庭根据辖区人居集中、亲戚关系网密布的特点,做细做活调解工作。2012年元至5月份,洲湾法庭共收案153件,其中常规诉讼案件25件,司法确认案件128件,共结138件,其中撤诉63件,调解74件,确认1件。结案率为90.2%,调撤率为99.3%,做到了无判决结案案件、无上诉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一、千方百计促调解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民事审判工作的原则,洲湾法庭对有百分之一希望调解的案件,都尽百分之百的全力去调解,不放弃,使那些看起来毫无希望的案件峰回路转,得以调解。

张某和陈某2009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10年2月7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陈某外出务工,张某留在嘉鱼。两人婚前了解本不多,又未生小孩,加上长期分居,夫妻感情日渐冷淡。2011年2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后因无法联系到陈某应诉而撤诉。之后,两家便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口水仗”,并相互造谣,女方家说男方生理有缺陷,男方家说女方脑子有毛病,但又都拿不出证据来,矛盾不断激化,夫妻转眼成了“仇人”。

2012年4月5日,张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陈某从外地回来应诉,听到种种谣传,深感无法抬头做人,内心痛不欲生,也想离婚。但是陈某的父亲却死活不答应。原来陈某当年同张某结婚,陈父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凑够了彩礼钱和茶钱,又给张某买了“四金”,总共花去将近十万块钱,使这个贫困的家庭负债累累,如今两人要离婚,十万块钱就会打水漂。

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陈的父亲身上,对他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同时抓住陈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焦点,又做张某的工作。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一年多的“骂战”终于划上了句号。

二、围绕大局抓调解

近两年,簰洲湾镇政府努力打造“绿色、和谐、平安”新簰洲。为了配合这一工作目标,簰洲湾法庭紧紧围绕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庭工作,积极配合,不分份内份外,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协助地方党委、政府作了大量工作。

2006年,簰洲湾镇政府以5万元的价格将一鱼塘承包给于某,合同约定承包期是十年。由于经济发展,镇政府拟将该鱼塘用作工业园排污通道。结果致塘里的鱼苗死亡,为此镇内赔偿了于某5万元。为镇内发展创造环境,簰洲湾镇政府决定同于某解除合同,收回该鱼塘,专供企业排污用。因承包期未满,于某不同意,并说如果解除合同必须赔偿70万元。

簰洲湾法庭了解该情况后,主动出面,协助镇政府多次上门做于某工作,终于使于某让步,同意降低赔偿标准。于某三写三改的诉状最终没有立案就圆满达成协议。双方对此结果都很满意,既为政府排了忧、解了难,又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维护了于某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事了、人和。

三、依法依俗巧调解

新洲村陈某在簰洲镇有一块地,因外出打工需要资金,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向其表亲殷某借了500元钱。后殷某便一直耕种着陈某的耕地,村里也默认了殷某的行为,并将该地的使用权交给殷某。随着耕种政策的改革,殷某每年种地还可领一部分补贴。去年陈某回乡,发现自家的地一直被殷某占用,自己也没领到什么补助,心里不平衡,拿着自己的土地所有证找村里解决,要求要回自己的土地。殷某因陈某一直未归还借款,便提出陈某偿还500元借款的本息1.5万元,就归还土地。村里多次调解未果,致使两家矛盾不断升级,陈某的老婆甚至睡在地里,不让殷某耕种。

村委会对此一筹莫展,找到法庭。法庭认为这类案件不宜立,只能依情依俗调解处理,于是会同村委会,协助解决矛盾。抓住如何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和双方是亲戚关系的实际情况这一整个矛盾的关键点做工作。牌洲法庭分析认为,陈某在外打工,不可能回家耕种该地,如若陈某继续让殷某耕种,应该适当给与陈某一定补偿。而殷某同陈某本来就是亲戚,1.5万元减一点,陈某再将土地继续让给殷某耕种,殷某应该能够接受。最终,达成由陈某偿还殷某5000元,土地继续归殷某使用,种田补贴归陈某的调解协议。因为双方的利益得到了平衡,都十分乐意地接受了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