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之基逐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

2024-04-13 09:45
来源: 政治部
作者: 嘉鱼县人民法院

嘉鱼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国家“安”,万家“全”。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时值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4月12日下午,在县委国安办的统筹下,嘉鱼县人民法院组织派出10余名年轻干警在二乔广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共同守牢国家安全底线,营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的浓郁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们布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册,并积极向现场群众、学生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普及《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反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意义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后果、公民应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使群众对国家各领域安全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切实提高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率。

“我知道!这个问题我知道!国家安全教育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在交流互动环节,学生们踊跃地参与问答,领取各类宣传品及宣传册,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参与了互动环节的学生们表示,此次活动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不仅增长了国家安全相关知识,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同时,干警们面对群众的法律咨询,认真倾听,热心解答,切实答民惑、解民需。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主题环保宣传袋、宣传扇500余份,互动问答5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了学法、用法、爱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系列活动不是终点,嘉鱼法院将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活动,让国家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小知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