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解协议的内容一项一项履行,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完美落下帷幕。近日,嘉鱼法院通过线上“云”调解,成功调解武汉A公司与四川B公司、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不仅维护了原告企业的权益,还促成了双方的和解,为护航企业发展以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2021年2月,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与武汉A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该合同约定了分包的范围以及包干价,而且约定2021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款项。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但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给付报酬,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故A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洋接到该案件后,立即致电四川B公司及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得知其有调解意向后开始组织双方调解,考虑到现场调解成本较高,杨洋决定用微信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分别向双方沟通确认调解金额,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归纳争议焦点,了解到被告方有付款前提,便与原告确认调解意见,待原告确认后,承办法官根据双方诉求就调解方案进行了多处细节完善,并对一些不合理的意见进行解释并修改。经微信线上反复沟通,最终调解方案获得了双方认可,达成一致调解意向,四川B公司及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根据调解协议按时支付款项,即四川B公司及四川B公司武汉分公司于2024年2月9日之前向武汉A公司支付30000元,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35700元。
本案以和平的方式结案,既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也没有破坏双方企业已经建立的商业互信,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留下了机会,保证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嘉鱼县法院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以优质司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