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嘉鱼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这里正在举行赤壁市某局被告人蔡某受贿罪一案的庭审活动,参加庭审旁听的是嘉鱼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党员干部。这是县法院联合县纪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场景。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蔡某在担任赤壁市某局局长及某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副指挥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沥青业务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35万余元,2010年2月,为某医院道路刷黑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财物5000元,该案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依法被检察机关侦破并起诉到法院。
整个庭审过程中,参加旁听的干部都全神贯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亲历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了犯罪给个人、家庭、单位以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思想受到很大的教育,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
据悉,此次活动是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传月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纪委组织了11家重点单位领导和关键岗位干部70余人参加。把庭审现场变成了廉政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取得了预期的警示教育效果,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