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房管局原局长李勤才嘉鱼受审 市纪委监委干部旁听

2019-07-09 15:12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1406

7月9日,嘉鱼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李勤才、美尔雅销售有限公司咸宁办事处原经理王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咸宁市纪委监委3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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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勤才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担任市房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安排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虚报发票套取单位资金,并在单位报销私人费用,非法占有单位资金共计21万余元;2009年至2016年期间,李勤才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9万余元;同时,李勤才在咸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凯翔花园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00万元。被告人王凌在市房管局的某工程中,向李勤才推荐石材供应商,事后收取石材供应商好处费22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勤才主动交代了咸宁市监委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被告人王凌主动投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起诉指控的事实当庭进行了举证,两被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两被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