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杯”解“大结”,“老赖”主动把钱交

2017-04-21 09:26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袁燕    浏览: 268

    “哎呀!我的水杯忘在他们公司了”4月18日下午,刚与被执行人嘉鱼某置业公司负责人见完面回到法院办公室,执行法官张朝晖才发现自己的水杯落在对方那里了。

    该置业公司之所以成为案件被执行人,起因是2015年9月,该置业公司需建设板房,将工程包工包料给申请执行人某安装公司,约定了施工时间和违约条款,签订合同后,该安装公司订购了部分材料并进行加工,一个月后,置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判决置业公司支付违约金8.6万元。

    执行员郭慧屡次找到该置业公司负责人,对方盛气凌人、态度强硬,表示没有钱,只能拿自己开发的房产抵债。因其不主动报告财产,推诿拖延执行,嘉鱼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理。

    为避免强制罚款手段达到执行效果,确保万无一失,在起草罚款决定书时,郭慧以询问水杯为由,给该置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尹某打了电话,顺便了解尹某的态度。

    去该置业公司拿水杯的同时,郭慧发现,尹某不仅通情达理,对法院工作也较为支持,便有意透露罚款的信息。尹某当即表示,愿意尽全力出面说服公司负责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建议如其与公司协商不成,取消罚款,仅扣划执行款8.6万元。

    经尹某居中协调,该置业公司主动付清了全部执行款,一起本应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案件顺利和解,20日下午,申请人已领到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