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嘉鱼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探索创新执行案款发放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模式不断向前迈进。
一、将填写《执行款领款确认书》的环节从案款发放阶段前置到执行立案阶段,实现了执行案款领取“最多跑一次”。以往执行案款到账后,需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字确认后才能审批发放。实践中,涉及同一案件向当事人发放多笔款项的,每发放一笔当事人都需要到法院签字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对于当事人因腿脚不便、路程较远等原因不能及时到法院签字确认的,还可能造成执行款滞留账户。现在嘉鱼县人民法院将当事人签字确认领款信息的环节从案款发放阶段前置到执行立案阶段。立案时,由当事人填写《执行款领款确认书》,提供准确的收款账户信息、联系方式并随卷移送。执行案款到账后,承办法官根据《执行款领款确认书》上的领款信息将案款直接汇入预留账户,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签字确认。
二、启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嘉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查控登记专员,根据系统工作进度,实时督促、提醒执行干警在指定期限内及时完成案款认领、发放工作。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案款到位后无特殊原因和情况的,需在5日内按要求发放。执行局全体干警内外协调,有效改善案款认领进度慢、发放周期长等现状,不断提升执行案件办结效率,切实提升群众执行工作满意度。
三、自执行案款发放机制完善以来,嘉鱼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发放计划和发放方式进行操作,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便于后期核对和跟踪。每次发放结束后,要进行资金核对和清算工作,核对发放金额和受益人名单,确保发放的准备性和完整性。
嘉鱼县人民法院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积极探索学习新时代下执行工作先进做法,推动执行工作模式不断向前迈进,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嘉鱼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