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逃了八年 执行干警一朝解心结

2017-11-16 17:16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张诗俊    浏览: 607

    时隔八年,这件案子终于算是有些眉目了。2009年,一起交通肇事案在判决生效后,被告远逃外地,25万余元赔偿款无处追讨,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八年后,在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案件被告终于被找到,这件悬在执行局八年的心结终于可以被打开。

    2008年10月9日,个体司机叶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家中出发往市场,路经红绿灯时因未按操作规范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将路右侧行走的张某撞倒受伤。事发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交警部门勘察现场,认定叶某负事故全责,张某无责。经嘉鱼县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多次治疗,张某已出院,经法医检验伤情为四级伤残,只有三岁智商。事发两天后,叶某离开嘉鱼,远走他乡,音讯全无。2009年7月21日,张某向嘉鱼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叶某赔偿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75613.16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医疗费和其他赔偿责任。

    经嘉鱼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叶某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合理产生的费用,原告张某的诉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叶某没有提起上诉,也未能按时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9月13日,张某向嘉鱼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叶某强制执行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

    2008年,叶某在事故发生后外出务工,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一消失便是八年,期间执行干警以叶某的身份信息一直寻找无果,这件交通肇事执行案就成为了执行干警心中悬着的心结。联系不上叶某,执行干警在安抚受害者张某情绪的同时,一边多方四处打听叶某的消息,一边做叶某家人的工作,希望叶某家人可以劝叶某回来配合工作,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八年,2017年10月20日,执行干警通过大数据比对查明叶某有两个身份证,一个是官桥镇身份证,一个是洪湖市身份证,2013年叶某在官桥镇身份信息被注销后一直用洪湖的身份证在外务工。通过对叶某洪湖身份证所申请的银行卡的查询,执行干警终于知道了叶某现居上海,并第一时间与叶某取得联系赶赴上海与其见面。

    “…我现在别无他法,每年过着有家不能回,还不如回去坐牢。…现在孤身一人闯荡这么多年也没有赚到钱。望贵院以实际情况协调处理为谢!”叶某在短信中这样写到。在与叶某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劝导后,叶某主动提出与执行干警在上海见面,执行干警在了解叶某的生活状况后,经过多方了解沟通,最终叶某同意和执行干警一起回来,并承诺每年支付给张某两万的赔偿款,直至付清所有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