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林,男,汉族,1933年5月出生,湖北省洪湖县新堤镇人,早年毕业于新堤镇辖神庙小学。
1948年,在洪湖县龙口区永义杂货店当学徒;
1951年10月,由龙口区工会保送到嘉鱼县人民银行营业所工作,任农贷员,副主任;
195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1954年10月,调嘉鱼县委组织部工作;
1960年5月,调嘉鱼县簰洲区任区委副书记,兼老官咀管理区书记;
1962年10月,调嘉鱼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1965年,底任嘉鱼县鱼岳区区委副书记;
1970年春,任嘉鱼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1978年2月,在嘉鱼县第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任嘉鱼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嘉鱼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1984年2月,调嘉鱼县县委政法委任书记。
嘉鱼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共嘉鱼县委第六、七、八届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