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入户盗窃水泵被判拘役

2018-01-12 09:40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1138

    因一时贪心,入户盗窃水泵,水泵价值1110元,却导致自己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被处罚金2000元。

    2016年3月,被告人李军(化名)在我县某山庄务工时,看见山庄某房间内有一水泵,便想将其据为已 有。一个多月后,李军骑摩托车到该山庄,将水泵盗走并放置在自己的家中,据悉该水泵价值1110元。2017年11月13日,李军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水泵被追回并返还给失主。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军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犯罪后,李军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李军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