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假冒商标制假售假被判刑

2017-10-16 08:53
来源: 嘉鱼法院
作者: 袁燕    浏览: 670

    一湖南籍男子贪图钱财,在嘉鱼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制假售假,最终被嘉鱼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某涂料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肖某,未经一知名品牌涂料公司的许可,购进印有该品牌标识的各类包装盒,将自制的涂料进行灌装成成品,提供给他人销售,多次被县工商局查获。经该品牌涂料公司鉴定,所查获的涂料均为假冒商标产品,出厂销售货值合计为444661.96元。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成立,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肖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将所扣押在案的赃物予以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