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园地】《诗经》中的“法理”

2024-06-11 09:45
来源: 政治部
浏览: 75作者: 嘉鱼县人民法院

朗诵者简介

1.jpg林针针,女,民革党员,本科学历,就职于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担任嘉峪关市朗诵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嘉峪关市慈善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嘉峪关文化旅游宣传大使、嘉峪关市雄关领读人、嘉峪关市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雄关街道绿化社区第一届我是领读人等。

《诗经》中的“法理

有这样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很多诗人都是法学院逃逸的学生。」法学与文学,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一个严肃谨慎,一个自由奔放。但在威严的法袍之下,每一个法律人都有自己汪洋恣肆的想象。在我国最古老的《诗经》中就能找到很多法律思维,颇为耐人寻味。

1.最先提出“宪法”思想

宪法是人类社会进入近代历史后才出现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诗经》成书的周朝,我国就出现了宪法的雏形,比如《周礼》中的《天官家宰》、《地官司徒》等,都对国家的相关权力及其管理部门进行了具体分工。《小雅·桑扈》中「之屏之翰百辟为宪」中的「宪」就是指法章、宪法的意思。

  2.追求公平平等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硕鼠》是诗经中最脍炙人口的篇目之一,通篇看似讲的是「硕鼠」,实际上却表达了当时人们追求公平平等、远离剥削压迫的梦想,这也是现代法律所追求的。只有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才能看见希望,才不会「适彼乐土」。

  3.关于婚姻与爱情

《南山》是讽刺齐襄公「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并用以提醒、讽刺鲁桓公的名篇。「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可谓说的很隐晦了。同时,「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匪媒不得」也交代了当时礼法规定的结婚的过程,可以看成是当年的《婚姻法》,而私下缔结的婚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被世人所承认的。

4.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入选过中学课本的《氓》就讲述了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憨厚的小伙子借着卖布的名义向中意的姑娘表白,对小伙子也充满爱慕之情的姑娘却因「子无良媒」而拒绝了他。从中不难看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我们理解的只是象征性的流程或习俗,而是具有实实在在的法律效力的,和今天结婚证的重要程度是相同的。

5.严律苛法为民所忌

《诗经》中的「雅」是周朝直辖地区的音乐,所谓「正声雅乐」。《大雅·板》记载了凡伯讽劝周厉王的故事,「民之多辟,无自立辟」中提到的「立辟」就是设立法律的意思,这句话是请周厉王不要再制定新的严厉法规逼迫人民的意思。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当时的法只是约束百姓的,无法约束天子,因此人民才会有被逼迫的感觉。

6.法忌朝令夕改

在《大雅·抑》中,所谓「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就是劝当政者谨言慎行,注意分寸,这样颁布法律时才会得到大家的遵守。否则,白玉之瑕尚可磨去,而一旦失去民众的信任,就无法再「维民之章了。

7.宽严相济

在《商颂·长发》中,孔子读出了经世济国的法律思想。诗中「不竞不縁,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道」的意思是要缓急相宜,刚柔并济,施政温和宽厚,那么千百福禄就都会归王所有了。孔子从中领悟到一个道理:法律宽松,人民就会总慢;但猛厉的法律又会让人民很受伤。他将诗中宽猛相戸的施政手段看作是政治和谐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