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当地群众,12月30日,长期称霸潘湾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乐水波等15名团伙成员被嘉鱼县法院一审判处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09年以来,乐水波纠集王磊、骆仁军、陈贝、胡有成、严虎等14名团伙成员,先后在嘉鱼县潘家湾镇、鱼岳镇等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当地居民敢怒不敢言。
该组织为扩大势力、称霸一方、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先后犯寻衅滋事犯罪7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造成5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违反法律法规、妨害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12月23日开始,我院公开审理以乐水波为首的15名团伙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5项罪名一案。
我院审理后判决,乐水波犯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磊有期徒刑6年6个月,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骆仁军有期徒刑6年,其余12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