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推进执行工作改革,根据省高院相关要求,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内设划分
执行局成立指挥中心团队、普执团队、速执团队、终本团队。
二、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局的内设机构,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化方式,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案件流转、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
三、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目标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应坚持流程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原则,要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实效,切实减轻执行实施团队的工作压力。在此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按照“整合司法资源、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执行模式”的要求,不断拓宽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
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职责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9项事务性工作,9项贯穿执行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并提供8类技术服务。其中包括:集中执行当事人初次接待;集中制发法律文书;集中点对点线上线下查控;恢复案件线索核查;集中办理对外对内委托事项;录入强制执行信息;网络拍卖辅助;接待执行来访;处理举报电话;繁简分流由办案系统根据设定甄别分配;案件质效;考核通报;数据分析;节点管控;风险提示;执行案款;终本案件管理;卷宗评查;提供视频会商;执行过程记录;执行公开;舆情监测;数据归集;决策分析;关联案件标识;卷宗整理。
五、基础保障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执行指挥中心设在执行局内,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若干,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二)场所建设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职责需要设置质效管理区、信息查控区等功能区。
(三)物质装备保障
法院在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方面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供保障,努力实现执行指挥中心装备配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六、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
(一)立案初次接待
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由立案庭专人协助执行局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风险,引导并登记其提供的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及财产线索,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执行前保全等情况。
(二)集中查控财产
执行指挥中心设财产查控组,由网络查控专员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进行网络冻结和扣划。由网络查控专员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实时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户籍、暂住证、驾驶证、公积金、税务登记等信息。
(三)集中办理事项委托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通过委托执行管理系统集中发送委托执行请求。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接收其他法院通过委托执行管理系统发来的委托执行请求,并及时移交现场查控组办理。
(四)集中录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作出的决定,集中在系统中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各执行实施团队作出的决定,通过公共大屏、公告栏、公共媒体等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敦促其主动履行债务。
(五)集中办理财产处分工作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辅助司法网拍工作,具体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文书制作、材料上传等辅助性工作。
七、案件管理
(一)繁简分流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根据财产查控结果、案件类型等因素,初步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研判,并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团队办理。
(二)流程节点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设置节点管理员,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全程监控。在关键流程节点出现超期预警提示的,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三)执行案款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对“一案一账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收发案款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执行团队和承办人。
(四)终本案件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设终本案件管理组,由其按照"把好关、尽入库,定期查、作记录,接线索、逐核实,有财产、即恢复"的工作原则对终本案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审核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符合实质性终本条件的,导入终本案件管理系统;终本后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收到有关财产线索举报的,及时进行核实;当事人来信、来访的,做好登记和接待;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并办理恢复执行手续。
八、统一指挥
(一)现场指挥
执行指挥中心确保在快速反应、集中清场、凌晨行动等重大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局长、执行团队负责人可通过执行指挥系统了解执行现场情况、发出执行指令,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二)协调调度
执行指挥系统与上级法院、同级法院指挥系统相连通,对于需要异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的,可以与当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或层报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调调度。
(三)集中接听执行线索举报电话
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设专人接听电话、登记来电内容。执行指挥中心对于来电者提供的财产线索应迅速通知相关执行团队或协调调度执行力量进行处理。对于来电者咨询的问题或反映的情况能够当场进行答复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进行答复的,将相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给办案团队,并向来电者做好法律释明工作。
九、提供技术服务
(一)服务视频会商、听证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为需要通过“会议视频”系统进行的报告、会商、听证、谈话、协调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服务执行公开
执行指挥中心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情况,宣传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执行风险等内容;设置专用电脑,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应通过短信、网站等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告知重要执行进展等信息,保障申请执行人通过密码在法院互联网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财产处置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
(三)服务绩效考核和决策分析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生成办案人员收结案情况、执行到位情况、流程节点工作完成情况、执行措施运用情况、当事人信访投诉情况、案件改发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违法违纪情况以及其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等统计数据,为绩效考核、决策分析提供基础信息。
(四)服务舆情处置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网络舆情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媒体的舆论动态和舆情变化,锁定相关法院和执行案件,会同本院舆情管理部门及时做出应对和处理。
嘉鱼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