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鱼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县委领导、市中院指导下,服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积极为嘉鱼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进本院工作全面进步,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4个)
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
鱼岳人民法庭、簰洲人民法庭
二、先进个人(10人)
杨其美、黄纯贺、杨 洋、唐佳慧、何耀雄、蔡卫国、陈 念、陈 波、王 卉、周志军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不断激发工作热情,更加重视联系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更加重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推动嘉鱼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